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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公安部、國家質檢總局日前聯合出台機動車檢驗制度改革措施,主要包括加快檢驗機構建設、試行非營運轎車等車輛6年內免檢、禁止政府部門開辦檢驗機構、強化檢驗機構主體責任等。
  車檢新政的消息一經發佈,網絡上可謂一片歡騰,私家車主們的反應尤為熱烈。“普大喜奔”,網民們自創的新詞,終於在網上得到了一回最真切的驗證。
  中國對私家車實行強制檢驗始於2004年。2004年5月,《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》開始實施,條例第16條規定,“小型、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;超過6年的,每年檢驗1次;超過15年的,每6個月檢驗1次”。這就是對私家車實施強制檢驗的法律依據。
  當初立法的初衷不言而喻:通過強制檢驗,保證車輛安全運行,不帶病上路。但在汽車年檢制度的推行過程中,人們逐漸發現,車檢的初衷發生了驚人的變異。近年來,不斷有私家車主吐槽車檢怪象,“手續煩瑣、排長隊、冷面孔”;車檢還催生了一個新的行業“檢托兒”,“檢托兒”收錢以後,不檢也能過關;自己為了車檢費時費力費錢,但剛剛通過年檢的車輛發生事故,年檢機構並不承擔任何責任。今年3月,《人民日報》也為此刊發文章,直指“車輛年檢耗時費力走過場,甚至淪為了一部分人的斂財之道”,呼籲車檢“要麼改,要麼免”。
  現在,人們終於看到了一個順應民意的車檢新政。私家車主們更為關心的,也許是“6年內免檢”這樣具體的數據,慶幸自己從此以後減少了“早起排隊”、“看人冷臉”、“有時還必須額外塞錢”的頻率,但其實新政的意義還不止於此。
  在關於車檢的非議浪潮中,車檢制度的必要性受到了強烈質疑。但對照其他一些國家的經驗就會知道,不是車檢沒有意義,而是舊的車檢制度存在著很多不合時宜的地方,諸如車檢頻率過密,檢驗機構要麼由政府部門開設,要麼也與相關部門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繫,對檢驗機構的資質和法律責任未曾明確等等。這些制度的缺陷到了實踐中,必然因壟斷而導致成本高效率低,也必然發生尋租行為。
  車檢新政的最大亮點,不僅在於放寬了車檢年限,而且針對“壟斷”和“尋租”的病根也擬定了改革措施。一方面要求簡化審批流程以加快檢驗機構建設,另一方面又禁止政府部門開辦檢驗機構,市場的決定性作用必將從中凸顯,可以說這裡秉承的,仍然是中央高層強調的減少權力不當干預的既定思路。
  從法律角度來看,這些改革目前只是過渡性措施,其全面實行還有待法律的修改。但這仍然是一件好事,一則因為一些改革措施正好藉此有細化的機會,二則因為切斷權力與市場關係、推行車檢社會化運作,遠非想象的容易,可能還需要一個艱苦而長期的過程。
  因為有“6年內免檢”的新規,相比之下,車檢新政似乎更受私家車主們的期待。營運車輛是否也應該受到新政的照拂?按照規定,一輛營運超過5年的大客車一年需做兩次年審、兩次環保檢測、四次二級維護檢測、一次綜合檢測,而在專業人士看來,這些檢測雖然名目不同但實際內容都差不多。多部門對營運車輛的重覆檢測與收費問題一直為代表委員們所關註,今年兩會期間,就有人大代表建議在相關領域“簡政放權”,對加重企業和車主的負擔而且浪費社會資源的做法進行改革。現在看來,無論是非營運車輛還是營運車輛,納入車檢新政的統一考量之中應該大有必要。
  從公眾的批評和質疑,到媒體的跟進,到現在政策的回應,車檢新政的出台實為政府與民意進行良好互動的結果。網民們當初吐槽的時候曾經說過,“沒有人會比私家車主更為關心自己的愛車”,簡單一語中頗有蘊意,在越來越豐富的社會生活中找準邊界,這對如何運用權力是否也有一些啟示價值?  (原標題:[社論]車檢新政是政府與民意互動的結果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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